知識產權
1.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提交,即你授予主辦機構不可撤回、永久、免版權費及非專用的許可以使用、編輯、修改或複製提交的參賽作品作任何用途,包括但不限於在公開場所、刊物及印刷品、網頁或其他電子媒體及其他主辦機構認可的方式,在香港進行出版、印刷、展示、陳列、宣傳推廣、發布及其他主辦機構認為合適之用途,而無須事先徵得你的同意或彌償。
2. 你聲明及承諾你為參賽作品的唯一版權擁有人,並據你所知沒有任何第三方會對參賽作品有任何投訴或申索。
3. 你聲明及承諾參賽作品為你親自拍攝之原創作品。
4. 你聲明所有參賽作品並不:
a) 抵觸或違反適用法律或規則,或涉及觸犯或違反適用法律或規則的元素,包括但不限於犯罪、暴力、淫穢、不雅、有中傷性、誹謗性、侵犯私隱或具威脅性的;
b) 侵犯或違反任何知識産權,包括但不限於由第三方持有的版權、專利權、商標、商品命名、商業秘密或其他財產權,不論你對該些產權是否知情;
c) 包含任何第三方的機密資料;
d) 包含未經個別人士或團體事先同意而拍攝的照片;
e) 載有病毒、受感染檔案或其他有可能導致他人電腦受破壞的資料;或
f) 宣傳或兜售資金或商品售賣或服務。
5. 如你提交之參賽作品侵犯或牴觸任何第三者的權利,包括但不只於知識產權,及/或違反任何法例、條例或規定,主辦機構將不會負上任何法律或其他責任。
6. 若主辦機構因任何聲稱存在於參賽作品的權利或對其該等權利之侵犯,或因任何你提交的資料,需面對任何基於合約法、侵權法或其他的申索,或接受任何主管當局調查,你有責任致使主辦機構免於任何因此而引起的申索及調查,並將完全彌償主辦機構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及損害、利潤損失、名譽損失及/或其他隨之發生的損失及損害等,更需賠償其導致主辦機構面對該申索及調查的一切開支、費用及額外損失及損害。
個人資料
1. 你同意及授權主辦機構使用你的姓名,進行與你在本活動中提交之參賽作品相關之出版、印刷、展示、陳列、宣傳推廣、發佈及其他主辦機構認為合適之用途,而無須事先通知你。
收集資料的目的
1. 如你有提供任何個人資料,只會作本活動之通知、審計、記錄、核實及鑒定身份的用途。主辦機構將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對你提供的個人資料進行處理。
其他安排
1. 主辦機構保留一切更改或取消本活動及其有關安排的絕對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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