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丑闻被揭发之后,震动全社会。当中,揭露反中亂港势力及政府醫院黄丝人员,阻挠和拖延警方追捕暴徒,及搜证,图掩盖真相。
其次是法援署重复滥用法律援助公帑,用司法覆核手法反对警方要求醫管局交出有关醫疗报告。对“爆眼女”一再败诉后,都获法援自选香港顶级大状进行抗诉。
由此可见,法援署已成为反中亂港保护伞,提款机,政府公帑为反对派所用。长洲姓郭的反对派覆核王就是一個突显例子。
作为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对此种种荒谬行为,必须举行特别会议进行调查,将有关违法人物繩之於法。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是時候发挥作用的表现了。此际不做,还等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