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醜聞被揭發之後,震動全社會。當中,揭露反中亂港勢力及政府醫院黃絲人員,阻撓和拖延警方追捕暴徒,及搜証,圖掩蓋真相。
其次是法援署重複濫用法律援助公帑,用司法覆核手法反對警方要求醫管局交出有關醫療報告。對“爆眼女”一再敗訴後,都獲法援自選香港頂級大狀進行抗訴。
由此可見,法援署已成為反中亂港保護傘,提款機,政府公帑為反對派所用。長洲姓郭的反對派覆核王就是一個突顯例子。
作為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對此種種荒謬行為,必須舉行特別會議進行調查,將有關違法人物繩之於法。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是時候發揮作用的表現了。此際不做,還等何時?!